关于做好2024年全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队人〔2024〕34号)
队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省地矿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地人〔2024〕116号)要求,切实为全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环境,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结合我队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自选专业科目专题学习,也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线下面授培训。
转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转岗需要,可在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自选转岗科目进行线上培训学习。
三、培训方式
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地矿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该平台可登录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官网,从首页左侧“专题专栏”中“安徽省地矿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入(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ahdkj.ahzjpt.com/)。从平台“培训中心”选择“2024年公需课”点击进入后,跳转到省人社厅认可的公需课学习平台任选一门公需课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2024年公需课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专业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或集中面授培训。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为安徽省地矿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完成60学时,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集中面授培训可结合工作实际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面授,面授前培训内容应提前报队人事科审查。
转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转岗或职称评审中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需要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100学时。
四、学时要求及登记
学时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并及时将培训合格证书报送至队人事科(邮箱:573159660@qq.com)登记备案,队人事科将培训课程记录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用章。单位自行组织集中面授培训的专业科目,队人事科将培训课程记录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用章。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继续教育折算学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培训或会议文件、培训合格证书、成绩证明、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等原件。队人事科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学时认定并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用章。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队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
(二)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内部晋升的重要依据,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内部技术等级晋升时,需提供最近3个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将暂缓晋升。各单位务必抓好落实,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年度及时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
(三)按照省人社厅、省地矿局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