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信息的公示

日期:2024-8-27作者:党委办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阅读次数:2976字体:[] [][]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报告的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地块面积:7491m2

地理位置: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工业园中王路16号

土地使用权人:安徽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企业为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于2006年成立,2009年至2016年生产精蒽、咔唑,2018年5月,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食用菌生产,2019年停产。2020年至2023年12月,原部分仓库出租给快递公司、仓库存储、大理石加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办公楼尚在,生产区、仓库及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厂区地面已平整。

调查缘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徽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根据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前期初步调查识别出本地块存在2个土壤点位萘、咔唑浓度超过了其对应的筛选值,为污染地块,需要开展详细调查以进一步明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子、污染范围及污染程度。

2024年6月,绩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承担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初步调查情况】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39个土壤样品,2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个监测井无水)。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共检出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19种有机物(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甲苯、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苯并(a)蒽、䓛、菲、蒽、咔唑)、石油烃,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地块内T13点位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T12、T13点位咔唑超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筛选值要求。其他点位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相应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地下水样品共检出25项,除GW1监测井碘化物外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通过初步调查的监测布点采样,已识别了地块内部分重点功能区的污染状况, 为后续详细调查提供了一定的工作依据,但仍存在一些局限性问题,需要在详调开展时补充完善,以全面反应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详细调查工作概况】

本次详细现场调查工作于 2024年6月~7月期间开展,结合前期初步调查,本地块共布设了35个土壤监测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共计送检 176个土壤目标样品,17 个土壤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目标样品,2个地下水平行样品;1个废水样品,1个废水平行样。土壤分析指标包括:GB 36600-2018中45种基本项目作为必测项目,包括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另外增加地块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蒽、N,N-二甲基甲酰胺(DMF)、咔唑、菲。地下水分析指标包括GB/T14848-2017中感官性状17项,毒理学15项,另外加测可萃取性石油烃、二甲苯、蒽、N,N-二甲基甲酰胺(DMF)、咔唑、菲。

【土壤调查结果】

本地块 pH 总体呈中性,共计检出 18 项 VOCs、9 项 SVOCs、7 项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其中存在 3 项 SVOCs 超标(萘、苯并(a)芘、苯并(a)蒽);1 项 VOCs 超标(咔唑),地块内重金属、石油烃均未超标,其检测结果均远低于相应评价标准限值。

咔唑:共计发现 4个点位(T12、T13、T17、T24、T34)8个样品存在超标,样品超标率为4.54%, 最大检测浓度为208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27.26倍,超标土层包括杂填土、强风化泥质粉砂岩。

萘:共计发现 2个点位(T13、T24)2个样品存在超标,样品超标率为1.13%,最大检测浓度为655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8.36倍, 超标土层为杂填土。

苯并(a)蒽:共计发现 1 个点位(T24)1 个样品存在超标,样品超标率为 0.56%,最大检测浓度为22.8 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0.34倍,超标土层为杂填土。

苯并(a)芘:共计发现 2个点位(T24、T25)2个样品存在超标,样品超标率为 1.1%,最大检测浓度为 3.7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47倍,超标土层包括杂填土、强风化泥质粉砂岩。

(2)土壤污染方量

本地块合计污染土壤面积为1331.0389m2,污染方量约为1342.03m3

地块内污染土方量垂向分布情况:

第①层 0~0.5m:污染面积为263.635m2,污染土方量为 131.8175m3;

第②层 0.5~1m:污染面积为804.3259m2,污染土方量为402.16295m3

第③层 1~2m:污染面积为 58.3459m2,污染土方量为58.3459m3

第④层 2~3m:污染面积为116.847m2,污染土方量为116.847m3

第⑤层 3~5m:污染面积为 162.204m2,污染土方量为324.408m3

第⑥层 5~6m:污染面积为 308.449m2,污染土方量为308.449m3

【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的4个样品进行分析,地块内监测井地下水共检出23项,其中GW1碘化物、浑浊度、GW2点位浑浊度出现超出Ⅳ类水限值情况,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GW3、GW4监测井氨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积水调查结果】

通过对地块内遗存的循环水池中的1处积水取样分析,地表积水中共检出17项,检出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结论】

本地块内土壤中存在有机物(萘、苯并(a)芘、苯并(a)蒽、咔唑)的检测结果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污染土壤面积约为 1331.0389m2,污染土壤方量约为 1342.03m3。

本地块内地下水除碘化物、氨氮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碘化物、氨氮属于生活类污染物,不作为本地块调查关注污染物

地块内循环水池积水水质检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限值。

【建议】

1)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议后续依次开展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以及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的工作。基于本次调查结果,地块内主要存在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属于污染地块,需基于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的数据,开展风险评估,明确地块内遗留污染对敏感人群以及地下水的潜在污染风险。

2)加强对地块现状的管理,限制人员进入,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在地块周围设置围栏和标识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地块。需张贴告示,告知公众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