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公示
我单位编制的《原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报告等主要内容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原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石口村,面积约为14882m2,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的来料加工、镀锌件加工。2018年,公司根据“退市进园”要求,搬迁至汪溪电镀工业园。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察局311地质队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针对前期调查不足部分进行,311地质队在2023年8月和2024年5月分两次进行了补充采样。根据本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结果,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存在重金属因子超标,其中:
土壤:存在污染物六价铬、砷和镍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超标点位共计6个,污染物在各土层均有分布,最大超标深度为5.0m。土壤污染面积为2335.29m2,污染土方量总计约为2917.26m3。
地下水:结合2021年7月~2024年5月开展的3次动态监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存在重金属六价铬、镍、锰的超标,超标点位于地块内综合镀车间、镍路线车间、污水处理站和南侧空地。
二、风险评估结论
为科学评估地块在现有情况下存在的风险,我单位首先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工作程序和方法,完成了场地概念模型的构建,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人体健康暴露途径及其风险进行了科学评估分析。为进一步探究污染潜在的垂直及水平污染扩散的可能性,本报告从土壤浸出结果以及下游地下水监测结果等两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论证,本次风险评估的主要结论如下:
(1)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论
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其中土壤中的重金属主要通过经口摄入、经皮肤接触、呼吸吸入土壤颗粒三种途径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物仅存在经口摄入、经皮肤接触两种途径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因本地块已完成全场混凝土硬化覆盖,硬化厚度和基底层厚度可满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阻隔技术(试行)》关于水平阻隔措施的技术要求,能有效杜绝土壤及下水污染物与人体的直接接触,同时避免表层土壤暴露而产生的扬尘等情况,且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所以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缺少相关暴露途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即使存在污染来源,如果没有暴露途径,则对潜在受体而言,就没有风险”,因此可以认为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在无暴露途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风险有限,风险可接受。
(2)环境风险评估结论
通过土壤浸出结果以及地块下游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两方面分析并评估了本项目地块内污染水平及垂向迁移扩散风险。根据分析可知:位于地块内下游的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六价铬浓度均未检出,锰、镍和砷浓度远低于标准限值,说明地块内重金属污染物未迁移出地块边界以外,同时经土壤浸出试验可知,土壤中重金属可淋溶状态物质成分较少,污染物整体状态较为稳定,不易垂向及水平迁移,且地块已实现全场地硬化,地块排水设施完善,后期土壤无法与降水直接接触,因此地块内污染垂向迁移的风险可控。
综上,在不破坏地块硬化地坪的条件下,本地块地下水不会对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
(3)风险评估结论
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缺乏相关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有限,风险可接受;在地块全场硬化及排水设施完善的前提下,地块污染垂向与水平迁移扩散造成周边地下水与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可能性较低,整体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对于人体健康及环境风险均可接受。
三、下一步建议
在基于全场硬化覆盖和地下水不涉及取用的条件下,本地块人体健康风险及环境风险均可接受。地块污染源已经切断,但地块内污染物尚未移除,建议后续在地块再利用过程中,开展和实施以下内容,以确保地块安全利用:
(1)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方责任与义务
本地块利益相关各方明确地块历史污染及后续生产可能造成污染的相关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和义务。土壤污染防治方应承诺严格按照本《风评报告》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接受各级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地块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
(2)严格落实后期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
展地块长期跟踪性监管,不得新增涉及地下扰动工程的施工,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如污染区域全部硬化,通过阻隔措施、地表硬化维护、限制地下水用途等措施,确保阻隔和切断暴露途径的措施长期有效。同时土地使用权人建立巡查机制,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和镇政府建立抽查机制。杜绝一切破坏硬化的开挖行为,防止污染土壤外运导致的环境风险。
(3)动态更新地块概念模型
本次风险评估是基于地块现有基础条件和规划建设下的概念模型开展的风险评估,如后续地块状况或开发利用方式发生了变化,如现阶段利用方案发生较大调整(新增地下工程施工及大面积地下扰动等)、开发利用主体变更等,需重新开展风险评估,重新构建地块概念模型,以充分识别其土壤及地下水暴露风险。
(4)加强对地块及周边的检查
建议环保主管部门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督巡查,企业加强检查各项安全利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根据企业长期监测结果,必要时针对企业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企业和东津河边界上的地下水监测井,六价铬和镍超过标准限值,即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消除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