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济开发区2023年2号、6号用地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广德经济开发区2023年2号、6号用地地块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文正路与光藻路交叉口西北角区域,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023年2号用地面积21338平方米,2023年6号用地面积55123平方米,合计76461平方米(合114.81亩)。调查地块之前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存在。
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德经济开发区2023年2号、6号用地地块原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商业及住宅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9月,鉴于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西侧临近工业企业,地块北东侧临近加油站,生产活动可能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并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避免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需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查明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情况,判断场地环境风险,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和依据。
结合以上政策文件和实际工作要求,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导则,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311地质队于2024年9月至10月进场采样,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土壤柱状样采样点9个,表层土壤样品4件,地块外对照点1个,钻井总深度60m,共采集土壤样品94件,并根据土层岩性和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每个采样点送检3-4件土壤样品,共送44件土壤样品,另外送检6件平行样,共计送检土壤样品50件,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45种基本项目+周边企业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C6-C9、总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作为检测项目。
选取土壤采样点中的3个点位兼做地下水监测井,厂区外设置1个地下水井作为对照点,位于调查地块东侧地下水上游方向位置。共计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总深度达22.5米;本次调查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另外送检1个平行样,共计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35项基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 甲基叔丁基醚。
通过对调查地块10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位、6个表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共计44件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筛选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4件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均未超过Ⅳ类水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广德经济开发区2023年2号、6号用地地块后续可根据后续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商业及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