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祠山街道CX-04-11用地地块、广德市城南片区CN-28-02号地块、清凉峰保护区宣教馆(访客中心)项目地块等6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4-12-10作者:党委办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阅读次数:570字体:[] [][]

我单位编制的《广德市祠山街道CX-04-11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市城南片区CN-28-0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市城南片区CN-26-0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市桃州中学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清凉峰保护区宣教馆(访客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报告等主要内容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广德市祠山街道CX-04-11用地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纬十路、清吉路、松涛路、玉溪路围合地块。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61185m2(约合91.78亩)。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9.39726°E,30.88955°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时间为 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及少部分村庄住宅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地表水清澈、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调查地块 11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含 1 个对照点),重金属(铬、镍、铜、砷、镉、汞、铅、锌)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使用 PID 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二、广德市城南片区CN-28-02号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天寿路与凤井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0111m2。东至天寿路,南至纬九路,西至健民路,北至凤井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27158°E,30.870340°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于2024年11月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地块 10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1。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三、广德市城南片区CN-26-05号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天寿路与凤井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0656m2。东至天寿路,南至凤井路,西至健民路,北至农用地。中心经纬度为:119.427040°E,30.872774°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于2024年11月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地块 10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2。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四、广德市桃州中学改扩建项目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站前路与横山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1646m2。东至广德市中医院,南至广德市桃州中学,西至横山北路,北至站前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09631°E,30.909050°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于2024年11月27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地块 11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4。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五、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123.04m2。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西至002乡道,北至仁里村委会。中心经纬度为:118.604643°E,30.036912°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于2024年11月1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地块 4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六、清凉峰保护区宣教馆(访客中心)项目地块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伏岭镇江南村。本次调查地块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947m2。中心经纬度为:118.75082°E,30.14412°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公共服务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于2024年10月29日起,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水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对地块 4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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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安微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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