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州区孙埠镇三里村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等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的公示

日期:2025-1-13作者:党委办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阅读次数:439字体:[] [][]

我单位编制的《宣州区孙埠镇三里村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朱村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九女组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宣城市宛溪北路与宛陵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318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旌德县和顺广场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旌德县高铁师范幼儿园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绩溪县原链条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报告等主要内容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宣州区孙埠镇三里村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三里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757m2。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18.910618°E,30.881694°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11地质队于2024年12月17-18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6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由于铬和锌在GB36600-2018中无标准限值,且本地区与浙江省地质类型较为相似,故引用该标准),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快速检测中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最高为1.2。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二、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朱村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268m2。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18.886532°E,30.957826°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于2024年12月17-18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6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由于铬和锌在GB36600-2018中无标准限值,且本地区与浙江省地质类型较为相似,故引用该标准),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快速检测中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最高为1.0。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三、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九女组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建国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4075m2。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18.881237°E,30.958534°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于2024年12月17-18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10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由于铬和锌在GB36600-2018中无标准限值,且本地区与浙江省地质类型较为相似,故引用该标准),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快速检测中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最高为1.1。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四、宣城市宛溪北路与宛陵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宛陵路与宛溪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969m2。东至铁路,南至农用地,西至宛溪北路,北至宛陵路。中心经纬度为:118.758191°E,30.958021°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11地质队于2024年12月17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5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1.0。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五、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318安置点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029.97m2。东至居民区,南至318国道,西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中心经纬度为:119.073442°E,30.988731°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于2024年12月27日开始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2024年12月28日进行了现场快测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4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7。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六、旌德县和顺广场西侧地块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和平路与省道S127合围区域,和顺广场西侧;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8.52757°E,30.29236°N;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9854.92m2(约59.78亩)。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人员访谈结果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基本保持原始地形地貌,南西侧小部分区域有开挖平整现象,经人员访谈为建设紧邻地块北侧幼儿园平整地基开挖石子所致。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1000m区域主要为幼儿园、学校、居民区、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10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892-2022)》第一类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未检出。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3、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均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未存在企业,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受影响风险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七、旌德县高铁师范幼儿园南侧地块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中学路以西,旌德县高铁师范幼儿园南侧;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8.52981°E,30.29087°N;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536.58m2(约26.30亩)。调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人员访谈结果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未见外来堆土存在现象,有整体开挖平整现象,经人员访谈为建设紧邻地块北侧幼儿园平整地基开挖石子所致。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1000m区域主要为幼儿园、学校、居民区、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10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892-2022)》第一类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未检出。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3、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均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未存在企业,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受影响风险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八、绩溪县原链条厂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绩溪县扬之南路东南侧,地块中心位置经度:118.57951°E,30.05429°N,高程:159.86m,总面积 23572.45m2,调查地块内共分为 2 部分,一部分为原链条厂,另一小部分为荒废闲置土地。原链条厂历史上属于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

2、初步调查情况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按照国家相关导则要求,311地质队制定了初步调查采样方案,于2024.10.30-11.02、2024.11.19-11.20等多个时段对调查地块开展多次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根据实验结果本地块所取样品,本次共采集33件土壤样品(含3件平行样),检出8项重金属、5项有机物类(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和茚并(1,2,3-cd)芘)和总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未检出,检测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应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调查期间本地块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样品检测和分析,本次调查不进行地下水评价。

3、主要结论

绩溪县原链条厂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或敏感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故判断本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地块。

由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后续作为建设用地分类中第一类用地使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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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安微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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