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市2019年8号(出让)地块等2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的公示

日期:2025-11-24作者:党委办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阅读次数:1969字体:[] [][]

我单位编制的宁国市20198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宁国市20199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宁国市201951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宁国市202062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市城西片区CX-04-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4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4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3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301GT6-01-0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德市城北片区李家湾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市城北片区李家湾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和平路、天寿路、泥河等围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广德县太极大道、无量溪路、规划支路、圣溪路等围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绩溪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郎溪县凌笪镇侯村村土地整治建设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宁国市201938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宁国市202132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郎溪二中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报告等主要内容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宁国市20198号(出让)地块

“宁国市20198号(出让)地块”,地块面积为24550.7m2;中心经纬度118.951178°E30.63533°N。地块位置为宣城市宁国市翠口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侧,东侧为居住区、南侧为向阳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翠口路;调查地块在建设之前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参照国家有关导则和指南对宁国市20198号(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截止目前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污染源可能性较低,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活动结束。

二、宁国市20199号(出让)地块

“宁国市20199号(出让)地块”,地块面积为59977.4m2 ;中心经纬度118.952722°E30.63386°N;地块位置为宣城市宁国市向阳路以南,东侧为向阳路、南侧为西津河、西侧为居住区、北侧为居住区;调查地块在建设之前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参照国家有关导则和指南对宁国市20199号(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截止目前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污染源可能性较低,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活动结束。

三、宁国市201951号(出让)地块

“宁国市201951号(出让)地块”,地块面积为16664.8m2 ,中心经纬度118.953518°E30.609163°N。地块位置为宣城市宁国市杨山路与染坊路交叉口西北侧,东侧为居住区、南侧为学校、西侧为宁川府、北侧为独山路,调查地块在建设之前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参照国家有关导则和指南对宁国市201951号(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截止目前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污染源可能性较低,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活动结束。

四、宁国市202062号(出让)地块

“宁国市202062号(出让)地块”,地块面积为72846.4m2 ,中心经纬度:118.952756°E30.636850°N。地块位置位于宣城市宁国市翠口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侧,东侧为居住区、南侧为向阳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翠口路。调查地块在建设之前为农用地及部分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商住用地,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参照国家有关导则和指南对宁国市202062号(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截止目前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污染源可能性较低,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活动结束。

五、广德市城西片区CX-04-02地块

1、地块概况

广德市城西片区CX-04-02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松涛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237m2(约67.86亩),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9.39716°E30.89224°N,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地块规划条件,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人员访谈结果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已经建成今创·文澜府住宅小区,已于2019年年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学校、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9 (1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潜在环境影响因素有限,基本可以排除。

3、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均为农用地、教育用地及居住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六、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2地块

1、地块概况

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2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熙春路与爱民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929m2(约53.89亩),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9.42452°E30.87714°N,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地块规划条件,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人员访谈结果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已经建成中梁江山誉景住宅小区一期,已于2019年年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7 (1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潜在环境影响因素有限,基本可以排除。

3、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均为农用地、教育用地及居住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七、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4地块

1、地块概况

广德县城南片区CN-24-04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天寿路与紫竹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943m2(约50.91亩),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9.42686°E30.87707°N,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地块规划条件,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人员访谈结果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已经建成中梁江山誉景住宅小区二期,已于2019年年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7 (1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潜在环境影响因素有限,基本可以排除。

3、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均为农用地、教育用地及居住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八、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407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站东路与南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根据20251022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建成广德绿地城小区,地面大面积已水泥硬化,只在绿化带处存在土壤,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9498m2。东至站东路,南至南三路,西至桃州南路,北至南二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1693°E30.86145°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10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九、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403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卢湖大道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根据20251022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处于建设小区停工状态,根据访谈得知,地块于2021年开始建设,2022年停工至今,在地块西侧及南侧存在小面积土壤,土壤无异味,其他区域均已硬化。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9996m2。东至卢湖大道,南至南二路,西至站东路,北至南一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1967°E30.86312°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7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312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南路与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根据20251022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东侧及南侧正在开挖平整,中间存在大面积树木及一处地表积水,水体无异味,西北侧存在一处居民房,北侧存在小面积菜地,主要种植青菜、萝卜等蔬菜,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9304m2。东至桃州南路,南至南三路,西至进站路,北至南二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1401°E30.86167°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9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一、广德县高铁片区GT6-01-0301GT6-01-0302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站西路与南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根据20251022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主要作为菜地使用,种植青菜、萝卜等蔬菜,经访谈得知未使用过滴滴涕、六六六等难降解农药,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管线等分布。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5945m2。东至进站路,南至南二路,西至站西路,北至南一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1148°E30.86406°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2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10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二、广德市城北片区李家湾北侧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和平路与广溧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根据20251023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建成广宁望府小区,地面均已硬化,只在绿化带处存在少量土壤,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4238m2。东至粮长河,南至梧桐茗院,西至广溧路,北至和平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1541°E30.90451°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3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10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三、广德市城北片区李家湾南侧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梁路与广溧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根据20251023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建成梧桐茗院小区,地面均已硬化,只在绿化带处存在少量土壤,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4764m2。东至粮长河,南至广梁路,西至广溧路,北至广宁望府。中心经纬度为:119.41512°E30.90316°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3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8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四、广德县和平路、天寿路、泥河等围合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天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根据20251021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建成翰林华府小区,地面均已硬化,只在绿化带处存在少量土壤,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6374m2。东至天寿路,南至广梁路,西至农用地,北至和平路。中心经纬度为:119.42637°E30.90409°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1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8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五、广德县太极大道、无量溪路、规划支路、圣溪路等围合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太极大道与圣溪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根据20251023日现场踏勘拍照取证,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建成华地翡翠公园小区,地面均已硬化,只在绿化带处存在少量土壤,土壤无异味。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5177m2。东至圣溪路,南至里仁路,西至居民区,北至太极大道。中心经纬度为:119.43547°E30.89434°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17-1023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 8 个(含 1 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使用XRF设备进行现场快测,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六、绩溪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脚山底,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3334m2。东侧为扬之河,南侧为林地,西侧为林地,北侧为林地,中心经纬度为:E118.586755°,N30.058450°,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时间为20251114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7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七、郎溪县凌笪镇侯村村土地整治建设区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凌笪镇侯村,根据收集到的红线图得知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0313m2。调查地块东至农田,南侧居民点,西至农田,北至道路。中心经纬度为:119.310703°E31.176750°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117开始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测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对地块8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均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十八、宁国市201938号(出让)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西路西侧,占地面积24652m2,中心地理坐标:118.944061°E30.589713°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本次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10月,项目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取样测试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工业污水管道,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其中表层土壤监测点5个、深层土壤监测点3个(含对照点1个),采集土壤样品15件;地下水监测井3口,枯水期无水,未取得样品。

土壤分析测试结果表明:重金属及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总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

3、主要结论

基于综合资料分析、现场快筛、人员访谈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本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调查区域的影响可控。因此,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结束。

十九、宁国市202132号(出让)地块

1、地块概况

本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三里亭路西侧,总占地面积13976.5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119.012719°E30.640983°N。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临三里亭路,南接居民区,西、北两侧均为农用地。根据规划,地块用途确定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本次调查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2、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2025101日—1115日,项目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取样测试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及住宅,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工业污水管道,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3个(含对照点1个),采集土壤样品22件;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2件。土壤分析测试结果表明:重金属及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出值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总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除浊度及GW2点位锰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IV类水标准限值。

3、主要结论

基于综合资料分析、现场快筛、人员访谈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本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调查区域的影响可控。因此,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结束。

二十、郎溪二中改扩建项目地块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占地面积17422m²,宁芜路以东、伍员路以北、万泉路以南。中心地理坐标:119.19105°E31.135095°N,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人员于2025111日—20日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测等工作。

综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确认该地块历史及现状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及水塘,未发现工业企业活动痕迹,土壤中无异常气味,地下无储槽、罐体等隐蔽设施;地块周边历史上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输送,亦无固废堆放、倾倒或填埋等潜在土壤污染情形,整体环境状况良好,无显著污染风险来源。

对地块内7个土壤快筛点(含底泥快筛点1个)进行了快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检测含量均低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使用PID设备进行现场快测,均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物。

3、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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