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地质嘉苑剩余房源的处置方案
自地质嘉苑小区交房后,部分原先没有购买地质嘉苑住房的职工,多次向队申请购买地质嘉苑住房。为解决这些职工的购房需求,经队宣城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队党委批准,同意将地质嘉苑剩余房源继续向符合购买条件的职工销售,现将剩余房源的处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剩余房源
截止2025年12月19日,宣城地质嘉苑可出售剩余房源共计33套,具体房号信息如下:
(一)120m2户型的有9套
5#楼:1704
8#楼:102/103/1702/1703
9#楼:1601/1602/1603/1604
(二)140m2户型的有24套
6#楼:101/102/103/104/201/202/203/204/1602/1603
7#楼:101/102/103/104/201/202/203/204/303/304/
3A04/1602/1603/1604
二、销售方案
(一)销售对象
按照宣城生活基地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具备购房资格,前期未在宣城基地购房的职工(含退休职工)、队及队属企业聘用职工和2025年新入编职工。
(二)销售单价
1.2017年5月9日(含)起在职在编职工和之后新入编职工按单价3600元/m2计价,另每户配一个车位,车位单价40000元/车位。
2.2017年5月9日(不含)前已退休职工按单价4000元/m2计价,另每户配一个车位,车位单价40000元/车位。
3.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与队及队属企业签订聘用合同职工按单价4000元/m2计价,另每户配一个车位,车位单价40000元/车位。
(三)前期已购房的队及队属企业聘用人员,如在2025年12月31日后入编311地质队,购房价格仍按聘用人员规定执行,不再调整。
三、购房程序
1.请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向大队提出书面购房申请。
2.提出书面购房申请的购房人需在提出申请后一次性缴纳购房款。
3.按财务确认交清购房款到账先后顺序进行选号拿钥匙。
四、几点说明
1.本方案仅对剩余的33套住房有效,与前期已售住宅无关。
2.地质嘉苑职工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职工自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内不得交易。
3.购房款交款方式和收款账户
购房款必须由购房者本人银行账户采取转账方式交纳至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账号:3405 0175 8608 0000 12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状元路支行
4.本方案自2025年 12月19日起施行。
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