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信息公示
我单位编制的《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将建设用地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的主要内容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工业园中王路16号,占地面积为7491m2(约11.23亩)。由于地块历史上涉及重点行业生产,该地块已开展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地块内土壤中萘、咔唑的总致癌风险和危害商不可接受,苯并(a)芘、苯并(a)蒽的总致癌风险和危害商可接受。根据土壤关注污染物进行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结合GB36600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与管制值,确定萘、咔唑的土壤推荐修复目标值分别为70mg/kg、73.6mg/kg,地块内需修复治理的土壤面积为759.05m2,修复土壤方量约为1537.67m3,最大修复深度为6.0m。地下水污染物质风险可接受。根据土壤修复技术筛选结果,本地块的土壤修复技术为建议选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2025年3月,安徽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原安徽省绩溪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2025年4月,安徽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宁国市天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修复施工单位,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环境监理单位,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处置单位,安徽绿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等关键技术文件均通过专家评审,技术路线符合《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等标准要求,为项目实施提供合规技术依据。
(一)工程基本情况
依据地块风险管控方案,治理区域面积759.05m2,深度6m,方量1537.67m3,根据施工竣工报告,工程共清挖污染土壤1553.795m3,其中石块方量为882.94m3,外运污染土为670.855m3。
(二)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并完成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1)水环境管理措施:污染土壤开挖过程中及时清除基坑内积水,统一收集暂存,根据检测结果外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置,禁止随意排放,造成污染扩散,废水转运前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转运车辆的安全性和密封性,防止废水跑、冒、滴、漏。
(2)大气环境管理措施:污染土壤清挖时首先控制施工作业面,裸露处覆盖薄膜,减少扬尘的产生;清挖过程中进行炮雾机洒水;施工现场定时采用洒水车进行降尘,如遇大风等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且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管理,避免产生大量扬尘;针对现场裸露土壤及时苫盖薄膜或防尘网,防止扬尘产生。
(3)噪声环境管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22:00-6:00)应禁止高噪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晚间(19:00-22:00)应避免有噪声施工活动;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应远离居民点布置;尽量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小的地点。设备安放在临时设备间内作业,以减缓噪声影响;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三)效果评估布点采样和检测情况
(1)基坑清挖效果评估采样和检测情况
工程对地块治理区域共计清挖了5个基坑,共采集土壤样品66份,检测指标为咔唑、萘总量,基坑侧壁和坑底咔唑浓度范围为0-48.0mg/kg,萘浓度范围为0-0.36mg/kg,将检测结果与目标污染物评估标准逐个进行对比,其结果均低于评估标准值,达到风险管控目标,因此判定基坑污染清理达标。
(2)潜在二次污染区效果评估采样和检测情况
2025年9月3日、11月3日,效果评估单位对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采样检测,共布设11个点位,检测指标为地块目标污染物咔唑、萘总量,二次污染区域目标污染物咔唑浓度范围为0-72.1mg/kg,萘浓度均未检出,所有点位土壤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目标值,因此判定施工过程未造成土壤二次污染。
(4)回填土效果评估采样和检测情况
2025年11月23日,效果评估单位对地块回填土进行采样检测,共布设5个点位,检测指标为pH、常规45项、咔唑、萘,回填土重金属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判定回填土满足地块规划用途要求。
(四)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过程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该地块治理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结果表明,地块污染土壤经治理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对象的检测值均满足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值。地块土壤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清挖及治理效果良好、监测达标。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监测结果满足效果评估要求,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本地块治理工程完成了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的治理任务,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经过治理后,主要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消除、控制。修复后地块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安全利用,具备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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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安徽绿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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